管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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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1. 就透过学徒训练培训工商业技术雇员的策略计划提供意见。
2. 就有关学徒雇用及训练的法例,以及《学徒制度条例》所指定行业类别,向职业训练局(下称「局方」)提供意见。
3. 就学徒训练的推广计划提供意见。
4. 收集及分析雇主、青年人、家长对学徒训练及职业教育的意见与期望。
5. 就评估学徒技能水平的方法作出监察及提供意见。
6. 就学徒训练的成就奖励计划提供意见。
7. 每年向局方呈交训练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相关学科课程发展策略建议。
8. 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 7 条,负责局方所委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