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治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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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士职业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 根据工商行业要求、本地复康计划、残疾人士的志愿及能力等,研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的服务需求;就职业复康政策向职业训练局提供意见。
- 研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需否开办新课程,并向局方提交建议。
- 就下列辅助工作向局方提供意见:
- 职业评估服务
- 技能辅助器材及资源服务
- 职业辅导服务
- 督学服务
- 协助加强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与有关行业的联系,鼓励雇主参与各级课程发展、学员实习计划等。
- 每年向局方呈交训练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有关残疾人士职业训练课程发展策略建议。
- 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7条,负责局方所委派的其他工作。
- 根据工商行业要求、本地复康计划、残疾人士的志愿及能力等,研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的服务需求;就职业复康政策向职业训练局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