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管治架构 训练委员会 残疾人士职业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管治架构

残疾人士职业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1. 根据工商行业要求、本地复康计划、残疾人士的志愿及能力等,研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的服务需求;就职业复康政策向职业训练局提供意见。
     
  2. 研究展亮技能发展中心需否开办新课程,并向局方提交建议。
     
  3. 就下列辅助工作向局方提供意见:
  • 职业评估服务
  • 技能辅助器材及资源服务
  • 职业辅导服务
  • 督学服务
     
  1. 协助加强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与有关行业的联系,鼓励雇主参与各级课程发展、学员实习计划等。
     
  2. 每年向局方呈交训练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有关残疾人士职业训练课程发展策略建议。
     
  3. 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7条,负责局方所委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