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管治架构 训练委员会 美容及美发业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管治架构

美容及美发业训练委员会 - 职权范围

  1. 确定业内的人力需求,包括收集、分析相关的人力和学生/学员统计数字,以及关于社会经济、科技及人力市场发展的资料。
     
  2. 评估及研究本业的人力供求是否平衡。
     
  3. 就发展业内职业专才教育及训练设施应付人力需求,向职业训练局(下称「局方」)提供意见。
     
  4. 就相关学科的课程发展策略及质素保证,向局方提出建议。
     
  5. 拟订本业主要职务的工作范围,界定所需的技能及知识;审议训练方案,包括订定每种技能所需的训练期。
     
  6. 对技术评估、技能测验及认证制度提供意见,以确定从业员、学徒及见习员的技能水平。
     
  7. 就本业主要行业举办技能比赛提供意见,以推广职业专才教育和派员参加国际赛事。
     
  8. 与雇主、雇主联会、工会、专业团体、训练及教育机构、政府部门等联络,共商本业职业专才教育的发展与推广事宜。
     
  9. 为本业举办有关职业专才教育的研讨会和会议。
     
  10. 就训练委员会工作和相关职业专才教育课程之推广宣传,向局方提供意见。
     
  11. 每年向局方呈交训练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相关学科课程发展策略建议。
     
  12. 根据《职业训练局条例》第7条,负责局方所委派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