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 管治架構 功能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管治架構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1. 評估職業訓練局(包括其附屬機構)各運作單位的營運與財務制度是否遵守局方既定的政策和程序、規章與相關法例、制度與工作流程,並具效率、合乎經濟效益及有成效;向理事會匯報審核結果、觀察所得與提出改善建議。
     
  2. 監督內部審核組的工作,並聆取該組提交的報告。
     
  3. 監督外聘核數程序:

    (a)    就委任外聘核數師、核數費用和相關事宜,向理事會提交建議;

    (b)    覆核外聘核數師的核數報告,以及附屬之財務報表及所提出的事宜,並向理事會提交建議。
     
  4. 覆核由質素提升及評審事務處擬備,並經質素提升策導委員會通過的年度質素檢討報告,確保局方的質素管理系統行之有效。
     
  5. 就委員會認為有需要,或理事會交付的事宜展開調查,包括衡工量值研究。
     
  6. 批准聘請外聘顧問,以便就需要特定專業知識的項目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