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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長者及社會服務學科

社區服務策劃及領航高級文憑

課程編號 CE114307

入學條件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或
  • VTC 基礎課程文憑;或
  • VTC 職專文憑 / 職專國際文憑;或
  • 毅進文憑 / 應用教育文憑;或
  • 在本港或境外取得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或資歷 (例如經「過往資歷認可」及學分累積及轉移機制作評估),並有能力接受副學位教育;或
  • 同等學歷
備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 (乙類科目) 取得「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 (I)」/「達標並表現優異 (II)」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最多計算兩科應用學習科目 (應用學習中文除外)。
  2. 2024 年及以前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 (丙類科目) 取得「D 或 E 級」/「C 級或以上」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只計算一科其他語言科目。2025 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提供的其他語言科目 (丙類科目) 成績認可將於稍後公布。
  3.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
  4. 如五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其中一科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一般入學條件為在該科取得「達標」成績,以及在其他四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 (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 取得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另外,數學科延伸部分 (單元一或單元二) 第二級或以上成績亦被接受為一般入學條件中的五科之一。如申請人同時持有單元一及單元二成績,於申請入學時只計算成績較佳的一個單元。
  5. 適用於持中專教育文憑 / 職專文憑 (於 2017/18 學年或以前入讀的學生須完成指定升學單元) 的畢業生。
  6. 修畢職專國際文憑課程的學生,可按其 BTEC 及 IGCSE 成績,選擇繼續於職業訓練局升讀高級文憑課程。
  7. 申請人所遞交的工作經驗及/或資歷,會經有關學系作個別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