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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课程
自资课程

检测和认证 (荣誉) 理学士

课程编号 ST125203

入学条件
入读一年级的入学条件:
  •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及英国语文成绩达第三级或以上;及
    数学和另一科选修科目成绩达第二级或以上;及
    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得「达标」;或
  • 同等学历*
备注∶
  1. 2024 年及以前之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其他语言科目 (丙类科目) 取得「D 或 E 级」/「C 级或以上」的成绩,於申请入学时会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成绩达「第二级」/「第三级」;只计算一科其他语言科目。2025 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提供的其他语言科目 (丙类科目) 成绩认可将於稍后公布。
  2.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应用学习科目 (乙类科目) 取得「达标」/「达标并表现优异 (I)」/「达标并表现优异 (II)」的成绩,於申请入学时会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成绩达「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最多计算两科应用学习科目 (应用学习中文除外)。学士学位课程考虑相关应用学习科目的成绩。相关应用学习科目包括∶医务化验科学、食品创新与科学。
  3.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取得「达标」的成绩,於申请入学时会被视为等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科目成绩达「第二级」。
  4.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通识教育科成绩达第二级或以上,会被接受为符合公民与社会发展科的科目要求。

* 修毕职专国际文凭课程的学生,可按其 BTEC 及 IGCSE 成绩,选择继续於职业训练局升读学士学位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