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已繳費用,概不發還,以下情況 (a) 或 (b) 除外:
- 如有關課程被取消,申請人可獲退回全數已繳留位費及(如適用)第一期學費;或
- 如申請人已接受經聯招申請的 (i) 教資會資助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取錄(香港都會大學及香港演藝學院提供的課程並非由教資會資助),或 (ii) 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的學士學位課程取錄,將可獲退回全數已繳留位費及(如適用)第一期學費,但需繳付港幣$500行政費。有關退款申請須於指定日期前提交,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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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正式遴選(2025 年 8 月 6 日)獲派位並確定接納取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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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中午 12 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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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覆核成績(2025 年 8 月 21 日)而獲派位並確定接納取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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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中午 12 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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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補選取錄(2025 年 8 月 26 日)獲派位並確定接納取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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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中午 12 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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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申請,連同證明文件(包括:聯招取錄通知書、接納教資會資助或「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的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取錄的留位費繳交紀錄及接受VTC課程的留位費及學費繳交紀錄)須於上述指定日期內遞交至取錄院校的教務處/學院秘書處。逾期申請將不獲受理。
- 學生在完成註冊手續及繳交該期/該學期學費後,如欲申請退學,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有關學院,學生請聯絡學院秘書處,並參閱上載於學生網上服務平台 (MyPortal) 的學生手冊,以瞭解所需手續(包括該期/該學期已繳學費的任何退還安排(如適用))。學院秘書處會按照適用條款處理。如有疑問請向學院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