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學生/申請人
教育局就專上課程收生有關本地學生/申請人的定義為持有以下證件的人士: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 |
| 由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享有香港特區的居留權/入境權之證明文件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往港澳通行證(單程證) | |
| 來港就業入境簽證/進入許可證 | |
|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註 註:獲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時未年滿 18 歲的學生,均被視為本地學生。 | |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
|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
| 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簽證/進入許可證) | |
| 無條件限制逗留(簽證) | |
凡未持有以上所列證件的申請人均被視為非本地申請人。
非本地申請人
如非香港居民,並同時須持有以下由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證件來港就學的非本地申請人,可向 VTC 內地及國際事務處查詢有關 2022/23 學年提供予國際或內地申請人之課程資料及入學申請事宜,詳情請參閱內地及國際事務處網頁 (https://ido.vtc.edu.hk/tc/nls-admission)。
| 學生簽證/進入許可;或 | |
| 在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下的簽證/進入許可;或 | |
| 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獲入境事務處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時已年滿 18 歲的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