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申请人入学申请所填报的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邮地址、通讯地址及教育程度,其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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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业训练局会对申请人的资料绝对保密,但可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给予对本局有保密承诺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於 (1) 段所述的用途。如申请人日后希望停止接收上述的资讯,或更改个人资料,请连同已登记的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邮地址、通讯地址及教育程度资料,电邮至 admission@vtc.edu.hk 或 传真至 2365 4172 通知本局。 |
(3)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职业训练局以识别身份,否则本局有权拒绝上述要求。 |
(4) | 申请人如欲查阅个人资料,须以书面形式向职业训练局招生处行政主任提出,地址如下: 职业训练局招生处 香港湾仔爱群道6号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摩理臣山) 地下032室 |
(5) | 本局保留权利收取查阅资料所需行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