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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申请人入学申请所填报的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邮地址、通讯地址及教育程度,其用途如下:
  1. 处理一切有关 2024/25 学年职业训练局课程的入学申请及甄选事宜;及相关用途;
  2. 向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索取申请人的公开考试成绩,以及向本港或以外的有关院校,索取申请人的公开试及校内试修业成绩;
  3. 索取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的成绩;
  4. 核对申请人申请纪录,以及核对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就读的纪录;
  5. 职业训练局或允许你现时就读的学校/院校存取你的申请资料及进度;
  6. 储存获取录的申请人资料於学生纪录系统;及
  7. 若申请人表示愿意收到职业训练局的资讯,职业训练局及其机构成员,将使用申请人所填报的个人资料,提供有关职业训练局及其机构成员的任何课程、招生及活动推广资讯。申请人可於填写申请表时表示同意,否则本局不会使用其个人资料作相关用途。
   
(2) 职业训练局会对申请人的资料绝对保密,但可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给予对本局有保密承诺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於 (1) 段所述的用途。如申请人日后希望停止接收上述的资讯,或更改个人资料,请连同已登记的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电邮地址、通讯地址及教育程度资料,电邮至 admission@vtc.edu.hk 或 传真至 2365 4172 通知本局。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1. 查阅职业训练局是否持有他的个人资料;
  2. 要求获得上述资料的副本;及
  3. 要求职业训练局更正他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职业训练局以识别身份,否则本局有权拒绝上述要求。

   
(4) 申请人如欲查阅个人资料,须以书面形式向职业训练局招生处行政主任提出,地址如下:
职业训练局招生处
香港湾仔爱群道6号
香港专业教育学院(摩理臣山)
地下032室
   
(5) 本局保留权利收取查阅资料所需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