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学生/申请人
教育局就专上课程收生有关本地学生/申请人的定义为持有以下证件的人士: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
|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入境权之证明文件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 | |
| 来港就业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证 | |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未年满18岁的学生)注 注: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未年满 18 岁的学生,均被视为本地学生。 | |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
| 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 | |
凡未持有以上所列证件的申请人均被视为非本地申请人。
非本地申请人
如非香港居民,并同时须持有以下由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证件来港就学的非本地申请人,可向 VTC 内地及国际事务处查询有关 2022/23 学年提供予国际或内地申请人之课程资料及入学申请事宜,详情请参阅内地及国际事务处网页 (https://ido.vtc.edu.hk/tc/nls-admission)。
|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或 | |
|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或 | |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获入境事务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已年满 18 岁的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