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語文課程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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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天氣上課安排安排

颱風​​ 「​極端情況」

颱風(亦指熱帶氣旋)襲港或在「極端情況」期間,安排如下:

颱風信號  「​極端情況」 課程安排
一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
三號颱風信號 照常上課
八號預警^或以上 颱風信號 「​極端情況」

(a) ​在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懸掛 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懸掛 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课(即取消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评核*)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仍然懸掛 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课(即取消在下午六时三十分或以后的课堂或评核*)
(d) 在上課或評核*期間懸掛 即時終止 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評核*
(e) 在 評核*開始前懸掛 在該時段舉行的評核*將會延期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或取消 「​極端情況」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評核*

^​如情況許可,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會發出預警(即八號預警)。

*​​評核指學院的內部評核。

暴雨

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的安排如下:

暴雨警告信號 課程安排
黄色暴雨警告 照常上課
红色 黑色暴雨警告          

(a) 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上午停課 (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下午停課(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晚上停課(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評核*)
(d) ​在上課或評核*期間發出 所有課堂或評核*應繼續進行。在課堂或評核*結束時,若已到放學時間,而紅色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則應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員回家。
(e) ​在評核*開始前發出 延期舉行評核*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信號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評核*

*​評核指學院的內部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