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亦指熱帶氣旋)襲港或在「極端情況」期間,安排如下:
颱風信號 ╱ 「極端情況」 | 課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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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號颱風信號 | 照常上課 |
三號颱風信號 | 照常上課 |
八號預警^/八 號或以上 颱風信號 /「極端情況」
(a) 在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懸掛 或仍然生效 |
上午停課(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懸掛 或仍然生效 | 下午停课(即取消在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三十分的课堂或评核*) |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仍然懸掛 或仍然生效 | 晚上停课(即取消在下午六时三十分或以后的课堂或评核*) |
(d) 在上課或評核*期間懸掛 | 即時終止 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評核* |
(e) 在 評核*開始前懸掛 | 在該時段舉行的評核*將會延期 |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或取消 「極端情況」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評核* |
^如情況許可,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會發出預警(即八號預警)。
*評核指學院的內部評核。
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的安排如下:
暴雨警告信號 | 課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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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色暴雨警告 | 照常上課 |
红色
/黑色暴雨警告 (a) 在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上午停課 (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下午停課(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評核*) |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 晚上停課(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評核*) |
(d) 在上課或評核*期間發出 | 所有課堂或評核*應繼續進行。在課堂或評核*結束時,若已到放學時間,而紅色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則應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員回家。 |
(e) 在評核*開始前發出 | 延期舉行評核* |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信號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評核* |
*評核指學院的內部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