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課程: |
(I) |
氣體焊接安全課程 |
(II) |
氣體焊接安全訓練(重溫)課程 |
|
主要職責: |
(a) |
執行以上的實務及理論課堂教學工作,包括學生評估、操作培訓設施和器材; |
(b) |
協助制定及更新課程及教學套材;及 |
(c) |
執行有關質素保證政策及相關的行政工作。 |
|
|
入職條件: |
(a) |
持有相關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持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及/或教學經驗; |
(b) |
能書寫中英文及操流利粵語; |
(c) |
熟識一般電腦的應用; |
(d) |
獲得由勞工署認可的氣體焊接及火焰切割理論及實務導師資格;及 |
(e) |
須通過技能測試。 |
|
|
備註: |
(1) |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職條件之(a)項,但具有八年相關行業工作及/或教學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
(2)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 / 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 / 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3) |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因應運作需要,在辦公時間以外及不同指定地點工作。 |
(4) |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