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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健員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屯門)
     
    Ref. no : C/SSC_TM/HW/09/24-AP2
     
    [運作單位引言]
    展亮技能發展中心為職業訓練局轄下的機構成員,致力為15歲或以上被評估為有公開就業潛能的殘疾人士,在關愛的學習環境中,提供職業訓練及輔助服務,以增強他們的就業能力及協助他們融入社會。
       
    主要職責:
    (a) 為宿生提供健康及護理支援服務,包括管理他們的健康狀況紀錄和督導他們安全地使用藥物;
    (b) 教育和指導宿生及其照顧者的日常健康護理常規;
    (c) 為宿生制定和推行全人發展及訓練課程 / 計劃,並管理訓練紀錄;
    (d) 協助部門跟進採購工作;及
    (e) 根據舍監制訂的工作編制,在通宵時段當值。
       
    入職條件:
    (a) 已根據香港法例第613章《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註冊為保健員;
    (b) 有興趣和熱誠為殘疾人士服務;
    (c) 能獨立工作及具團隊合作精神;
    (d) 具良好溝通、人際關係技巧和組織能力;
    (e) 曾接受急救訓練者可獲優先考慮;及
    (f) 具良好電腦應用知識者可獲優先考慮。
       
    備註:
    (1)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外及不同指定地點工作。
    (2) 本局已採用香港警務處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準僱員須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階段進行有關查核。



    申請辦法:
    填妥的申請表格[VTC-1 (Rev. 6/2024)]連同個人履歷,須寄回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18樓,人力資源科或電郵至vtchro-job@vtc.edu.hk。 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及參考編號。
     
    以電郵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1) 填妥的申請表 (VTC-1) 和個人履歷應合併為一個PDF 格式的文件,總文件大小在10MB 以下。
    (2) 文件名稱應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 “CHAN Tai Man.pdf”。
    (3)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保健員(參考編號:C/SSC_TM/HW/09/24-AP2)”。
    (4) 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請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截止申請日期:2024年10月9日
     
    如在截止申請後的十星期內未有收到面試通知,即表示這項申請不獲接納。
     
    本局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
     
    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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