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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教导员 (汽车业)
    卓越培训发展中心(汽车业)
     
    参考编号 : O/PA(AU)/Term I/10/26
     
    教授课程:
    (I) 轻型 / 重型汽车维修 (机械 / 电汽等)
    (II) 车身维修 (喷漆 / 车身修复等)
     
    主要职责:
    (a) 执行教学工作,包括学生评估丶操作及保养培训设施和器材作教学用途;
    (b) 执行课程行政的支援工作;
    (c) 协助制定及更新课程和教学套材;
    (d) 执行学生管理及支援工作,如招生丶学生就业辅导丶课程推广等;
    (e) 执行有关质素保证政策;
    (f) 协助采购及管理培训设施和物料;
    (g) 保持和加强与业界及相关协会的网络联系;及
    (h) 执行技能测试的相关工作。
       
    入职条件:
    (a) 持有相关高级文凭或同等学历,并持有三年相关工作经验及 / 或教学经验;
    (b) 持机电工程署发出有效的注册车辆维修技工证;
    (c) 能书写中英文及操流利粤语;
    (d) 熟识一般电脑的应用;
    (e) 须通过相关技能测试;
    (f) 具有电单车丶重型车辆或新能源车辆维修工作经验者,将获优先考虑;及
    (g) 持有效相关学徒训练证书者,将获优先考虑。
       
    备注:
    (1) 申请人如学历未符合以上所述入职条件之(a)项,但具有八年相关行业工作及/或教学经验,亦可应徵;在适用情况下,有关申请人需具备相当於资历级别第3级的相关学历。
    (2) 申请人如具有在相关领域中丰富经验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学术 / 专业资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学术 / 专业资格但经验较少也可以申请。
    (3) 获取录的申请人将因应运作需要而分派到职业训练局葵涌大楼 / 青年学院(屯门)或特定地点任教。
    (4) 本局已采用香港警务处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准雇员须在聘用程序的最後阶段进行有关查核。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 [VTC-1 (Rev. 7/2026)] 连同个人履历,须寄回新界葵涌新葵街13-19号,职业训练局葵涌大楼4楼,青年学院(葵涌)人力资源组主任收。请在信封面注明所申请的职位及参考编号。
     
    截止申请日期:2026年10月28日
     
    如在截止申请日期後的十星期内未有收到面试通知,即表示这项申请不获接纳。
     
    本局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申请人的资料只会用於有关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况下,未获取錄申请人的资料将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个月後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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