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位空缺
  • 招标公告
  • VTC职员
  • 联络我们
  • English
  • 字体较少 字体较大
  • 关于VTC
  • 机构成员
  • VTC课程
  • 业界合作
  • 教师及社工
  • 家长
  • 校友
  • 传媒资讯
  • 职位空缺

    福利工作员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屯门)
     
    参考编号 : C/SSC_TM/WW/04/26-AP2
     
    展亮技能发展中心为职业训练局辖下的机构成员,致力为15岁或以上被评估为有公开就业潜能的残疾人士,在关爱的学习环境中,提供职业训练及辅助服务,以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及协助他们融入社会。
     
    主要职责
    (a) 指导和监督宿生的生活常规;
    (b) 为宿生制定和推展全人发展计划,并管理训练纪录;
    (c) 筹划和组织宿舍的培训活动和新项目;
    (d) 协助部门采购工作和收取住宿费;及
    (e) 根据舍监制订的工作编制,在通宵时段当值。
       
    入职条件
    (a) (i)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五科考获2级或以上成绩,包括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及数学科,或同等学历^;
      (ii) 香港中学会考 [HKCEE] 五科考获E级 / 第2级或以上成绩,包括英国语文科 (课程乙)*、中国语文科及数学科;
      (iii) 持有应用教育文凭及修毕延伸数学选修科 / 毅进文凭及修毕延伸数学选修科 / 毅进计划毕业证书;
      (iv) 持有认可的证书 / 文凭 / 基础证书 / 基础文凭 / 基础课程文凭毕业证书;
      (v) 持有认可的副学士学位 / 高级文凭或以上学历;
    *持有香港职业英语计划 [HKVEP]二级成绩或职业训练局职业英语课程五个指定单元合格成绩,可视为符合以上英国语文科成绩要求。
    ^其余两科可包括应用学习科目考获「达标」成绩 (以两科为限) 或其他语言科目成绩达E级。
    (b) 有相关院舍或特殊学校宿舍部工作经验为佳及/或曾接受急救训练者可获优先考虑;
    (c) 能独立工作及具团队合作精神;
    (d) 具良好计算机应用知识者可获优先考虑;及
    (e) 具良好沟通、人际关系技巧和组织能力。
     
    备注
    (1) 获取录的申请人可能需要在办公时间外及不同指定地点工作。
    (2) 获取录的申请人需要轮班工作,包括夜班,并于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3) 本局已采用香港警务处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准雇员须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进行有关查核。
    (4) 申请人如在过去三个月内曾就该职位递交申请表格,则无须重新递交。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 [VTC-1 (Rev. 11/2024)] 连同个人履历,须寄回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18楼,人力资源处或电邮至vtchro-job@vtc.edu.hk。 请在信封面或电邮标题注明所申请的职位及参考编号。
     
    以电邮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妥的申请表 (VTC-1) 和个人履历应合并为一个PDF 格式的文件,总文件大小在10MB 以下。
    (2) 文件名称应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 “CHAN Siu-lam.pdf”。
    (3) 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福利工作员(参考编号:C/SSC_TM/WW/04/26-AP2)”。
    (4) 其他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请按要求于稍后提交。
     
    截止申请日期:202657
     
    如在截止申请后的十星期内未有收到面试通知,即表示这项申请不获接纳。
     
    本局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