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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助理讲师 (中文及普通话)
    酒店及旅游学院/中华厨艺学院/国际厨艺学院
     
    参考编号 : O/HTI/Term AL(CHIN)/03/26
     
    教授科目
    中文及普通话
     
    主要职责
    (a) 执行教学职责,包括监督学生的课业;
    (b) 履行与学生和学术行政有关的职责;
    (c) 制定课程内容以及教学和评估材料;
    (d) 组织语文增润活动;及
    (e) 参与语文部的活动项目。
       
    入职条件
    (a) (i) 持有以下其中一项的认可学位:
    中国语文/中国语言文学/语言研究(中文)、中文语言学/教育(中文);或
      (ii) 认可的外语翻译或第二语言教学学位。申请人应提供载有课程详情的成绩单,以供考虑;
    (b) (i)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PSC)二级乙等或以上;或
      (ii) 通过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HKEAA)或同等机构管理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普通话)考试;
    (c) 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及
    (d) 良好的解难能力、行政能力、信息科技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
       
    备注
    (1) 此职位空缺职级为教学助理。
    (2) 具相关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3) 申请人需参加笔试。
    (4) 本局已采用香港警务处推行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机制。准雇员须在聘用程序的最后阶段进行有关查核。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 [VTC-1 (Rev. 11/2024)],连同个人履历,须电邮至hti-hrd@vtc.edu.hk.
     
    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妥的申请表(VTC-1)和个人履历应合并成一个PDF档,档大小不得超过10MB。
    (2) 文件名应为「(申请人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CHAN Siu-lam.pdf”。
    (3) 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职位和参考编号,如「申请定期助理讲师(中文及普通话)(参考编号: O/HTI/Term AL(CHIN)/03/26」。
    (4) 如有需要,申请人需提供其他补充证明档。
       
    申请截止日期2026327
     
    职业训练局语文学科负责监督17间IVE/HKDI/HKIIT/YC院校的语文中心及HTI/CCI/ICI语文部的运作。申请人如向多于一间语文中心或语文部申请定期助理讲师职位,可能只会获邀参加一次面试。语文中心收到申请表后,可能会转交另一语文中心作聘任用途。
     
    在截止日期后10周内未获邀请面试的申请人可视为申请不成功。
     
    局方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申请人的数据仅用于本局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况下,未获取錄申请人的资料将于招聘完成十二个月内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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