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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职讲师
    职业语文课程办事处
     
    参考编号 : O/VLPO/PT L/10/25
     
    教授科目:
    非华语人士广东话短期课程
     
    主要职责:
    (a) 执行教学职责;
    (b) 履行与教学和学术行政有关的职责;及
    (c) 制定课程内容以及相关教学和评估材料。
       
    入职条件:
    (a) (i) 持有以下其中一项的认可学位:
        中国语文/中国语言文学/语言研究(中文)、中国语言学/教育(中文);或
      (ii) 认可的外语翻译或第二语言教学学位。申请人应提供载有课程详情的成绩单,以供考虑
    (b) 须曾接受粤拼训练 (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书副本或证明文件) ;
    (c) 至少三年相关教学经验;及
    (d) 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备注:
    (1) 课程主要以英语教授。
    (2) 申请人如具有在相关领域中丰富经验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学术/专业资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学术/专业资格但经验较少也可以申请。
    (3) 申请人需参加笔试。


    申请办法:
    填妥的申请表格[VTC-1 (Rev. 11/2024)]连同个人履历,须电邮至vlpo-enquiry@vtc.edu.hk 或寄到香港柴湾盛泰道30号香港专业教育学院 (柴湾) 教学楼 1 A102室。
     
    申请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妥的申请表(VTC-1)和个人履历应合并为一个PDF 格式的文件,档案容量应不超过10MB。
    (2) 文件名称应为“您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 “CHAN Siu-lam.pdf”。
    (3) 邮件主旨请注明“申请兼职讲师(参考编号:O/VLPO/PT L/10/25)”。
    (4) 其他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复印本请按要求于稍后提交。
     
    截止申请日期:20251031
     
    如在截止申请后的十星期内未有收到面试通知,即表示这项申请不获接纳。
     
    本局保留不填补上述职位的权利。
     
    申请人的资料只会用于有关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 在一般情况下,未获取錄申请人的资料将于招聘工作完成十二个月后全部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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