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
(a) |
執行教學職責,例如:監督學生的報告和實地考察; |
(b) |
履行與學生和學術行政有關的職責; |
(c) |
制定課程內容以及教學和評估材料; |
(d) |
協助課程認證和評審; |
(e) |
參與與行業 / 行業實習、部門項目和活動有關的聯繫,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研究、研討會和展覽; 及 |
(f) |
出席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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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a) |
持認可的學位,航空服務、運輸交通相關更佳; |
(b) |
持有專業資格,或研究生資格更佳; |
(c) |
至少3年相關教學和/或行業經驗; |
(d) |
良好的溝通、教學和表達能力,並精通中英文; |
(e) |
具有積極主動的良好團隊合作精神; |
(f) |
具備課程發展的知識和經驗為佳; |
(g) |
與業界或專業團體有良好聯繫及/或對職專教育有認識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
(h) |
具備航空、陸地和海上運輸行業工作的相關經驗,特別是公共和城市交通營運、交通規劃和管理、機場營運、郵輪和郵輪碼頭營運、航空安全和安保,以及於各類交通運輸營運的款待; |
(i) |
對公共交通、機場營運和郵輪營運的法規要求、行業標準合規性和最佳營運模式有深入認識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及 |
(j) |
普通話能力: |
(1) |
母語為普通話; 或 |
(2) |
取得以授課語言為普通話之學士或以上學位; 或 |
(3) |
具備最少3年在內地或其他操普通話國語國家或地區之工作經驗; 或 |
(4) |
已考獲普通話水平測試三級乙等或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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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經驗較少的申請人會被考慮擔任助理講師,職級為教學助理。 |
(2)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 / 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 / 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3) |
工作地點為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為配合運作需要,受聘者日後可能會被調派至不同運作單位。 |
(4) |
申請人需參加筆試。 |
(5) |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正常辦公時間及/或院校以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