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課程: |
游泳池水質控制證書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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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a) |
教授上述課程,內容包括游泳池的化學用品及處理、水質測試、相關泳池規例、過濾系統運作和管理等知識; |
(b) |
編制及更新課程講義及教材; |
(c) |
協助編審試卷及評分標準; |
(d) |
出席課程會議、檢討課程內容、教學及評核方式;及 |
(e) |
協助向學員提供就業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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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條件: |
(a) |
持有相關高級文憑或同等學歷,並於所屬行業有五年或以上相關工作及/或教學經驗; |
(b) |
有良好相關行業網絡,需帶領學員進行參觀或考察活動; |
(c) |
須通過技能測試;及 |
(d) |
有編制課程講義教材經驗為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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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 |
本職位之職級為"教導員"。 |
(2) |
申請人如學歷未符合以上 (a) 所述之條件,但具有十二年相關工作及/或教學經驗,當中包括不少於五年督導或培訓經驗,亦可應徵。在適用情況下,有關申請人則需具備相當於資歷級別第3級的相關學歷。 |
(3) |
教學語言主要為廣東話。 |
(4) |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辦公時間以外工作,並會因應運作需要分派到不同地點任教,包括荔枝角、粉嶺、馬鞍山、屯門或將軍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