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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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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 11/2024)],連同個人履歷,須電郵至hti-hrd@vtc.edu.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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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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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填妥的申請表(VTC-1)和個人履歷應合併成一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過10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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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文件名稱應為「(申請人的)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CHAN Siu-lam.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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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職位和參考編號,如「申請定期助理講師(中文及普通話)(參考編號: O/HTI/Term AL(CHIN)/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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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有需要,申請人需提供其他補充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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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期:2026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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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局語文學科負責監督17間IVE/HKDI/HKIIT/YC院校的語文中心及HTI/CCI/ICI語文部的運作。申請人如向多於一間語文中心或語文部申請定期助理講師職位,可能只會獲邀參加一次面試。語文中心收到申請表後,可能會轉交另一語文中心作聘任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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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截止日期後10周內未獲邀請面試的申請人可視為申請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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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方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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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資料僅用於本局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完成十二個月內全部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