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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 11/2024)],連同個人履歷,須寄回到九龍長沙灣荔枝角道702號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黃克競)129室語文中心,或電郵至hwlc-hr@vtc.edu.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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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應注意以下事項: |
(1) |
填妥的申請表(VTC-1)和個人履歷應合併成一個PDF格式的文件,檔案容量應不超過10MB。 |
(2) |
文件名稱應為“英文姓氏和名字”,例如“CHAN Siu-lam.pdf”。 |
(3) |
郵件主旨請註明“申請定期 / 臨時助理講師(中文及普通話)( O/HW-LC/TERM_TEMP_AL(CPC)/06/25) ”。 |
(4) |
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及複印本請按要求於稍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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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期: 202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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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局語文學科負責監督17間IVE / HKDI / HKIIT / YC院校的語文中心及HTI/CCI/ICI語文部的運作。申請人如向多於一間語文中心或語文部申請定期助理講師職位,可能只會獲邀參加一次面試。語文中心收到申請表後,可能會轉交另一語文中心作聘任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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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在截止申請後的十星期內未有收到面試通知,即表示這項申請不獲接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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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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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