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技工
酒店及旅遊學院 / 中華廚藝學院 / 國際廚藝學院 |
|
Ref. no : C/HTI/MEC2/04/24-AP2 |
|
主要職責: |
(a) |
檢查、維修和保養學院之建築物及設施; |
(b) |
協助安裝及測試機器及設備; |
(c) |
協助採購及管理有關維修及保養工作的物料和工具; |
(d) |
協助處理定期維修保養及緊急維修工作;及 |
(e) |
支援學院日常運作和舉辦之活動。 |
|
|
入職條件: |
(a) |
(i) |
完成物業管理或相關訓練課程(如學徒訓練),並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或 |
|
(ii) |
通過技能測試,並具有最少兩年相關工作經驗; |
(b) |
須持有A級或以上的電業工程人員牌照;及 |
(c) |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和簡單英語。 |
|
|
備註: |
(1) |
以上職位之職級為「二級機械工」。 |
(2) |
申請人如具有在相關領域中豐富經驗和成就但缺乏所需的學術/專業資格,或者具有卓越的學術/專業資格但經驗較少也可以申請。 |
(3) |
獲取錄者需要在薄扶林工作。 |
(4) |
為配合運作需要,受聘者日後可能會被調派至其他工作地點工作。 |
(5) |
獲取錄的申請人需要輪班工作,包括夜班,並於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
|
|
Application Procedures :
申請辦法: |
填妥的申請表格 [VTC-1 (Rev. 3/2023)] 連同個人履歷,須寄回香港灣仔活道27號,職業訓練局大樓18樓人力資源科。請在信封面註明所申請的職位及參考編號。 |
|
截止申請日期:2024年5月6日 |
|
如在截止申請後的十星期內未有收到面試通知,即表示這項申請不獲接納。 |
|
本局保留不填補上述職位的權利。 |
|
申請人的資料只會用於有關本局的人事招聘事宜。在一般情況下,未獲取錄申請人的資料將於招聘工作完成十二個月後全部銷毀。 |
|
|
Bac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