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6_Admission_Guide_2024

26 第二部份 入學條件 此部份詳述 2024/25 學年課程的入學條件及注意事項,申請人應細閱有關內容。 一般入學條件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成績達第三級或以上;及 數學和另一科選修科目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及 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或 • 同等學歷 • 完成中六(新高中學制);或 • 同等學歷 高級文憑 請參閱 第28頁至第29頁 學士學位 相關應用學習科 目的成績 基礎課程 文憑 職專文憑 文憑 • 完成中六(新高中學制);或 • 同等學歷 • 完成中六(新高中學制);或 • 同等學歷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或 • VTC 基礎課程文憑;或 • VTC 職專文憑 / 職專國際文憑;或 • 毅進文憑 / 應用教育文憑;或 •在本港或境外取得豐富的相關工作經驗及/ 或資歷( 例如經 「過往資歷認可」及學分累積及轉移機制作評估),並有能力接受副學位教 育;或 • 同等學歷 備註: 1. 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的一般修讀期分別為4年及2年。 2. 基礎課程文憑及職專文憑課程的一般修讀期為1年。 3. 文憑課程(酒店及旅遊 / 中華廚藝 / 國際廚藝)的一般修讀期為1年或2年。 4.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乙類科目)取得「達標」/「達標並表現優異 (I)」/「達標並表現優異 (II)」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 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最多計算兩科應用學習科目(應用學習中文除外)。學 士學位課程考慮相關應用學習科目的成績。請參閱學士學位課程的特定入學條件。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丙類科目)取得「D 或 E 級」/「C 級或以上」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 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第三級」;只計算一科其他語言科目。 6.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於申請入學時會被視為等同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成績達「第二級」。 7. (適用於學士學位課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通識教育科成績達第二級或以上,會被接受為符合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的科目要求。 8. (適用於高級文憑課程)如五科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其中一科為公民與社會發展科,一般入學條件為在該科取得「達標」成績,以及在 其他四個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取得第二級或以上成績。另外,數學科延伸部分(單元一或單元二)第二級 或以上成績亦被接受為一般入學條件中的五科之一。如申請人同時持有單元一及單元二成績,於申請入學時只計算成績較佳的一個單 元。 9. 持中專教育文憑 / 職專文憑的畢業生(於2017/18學年或以前入讀的學生須完成指定升學單元)及毅進文憑 / 應用教育文憑畢業生,符 合報讀高級文憑課程的一般入學條件(設有特定入學條件的課程除外)。 10. 修畢職專國際文憑課程後,學生可按其 BTEC 及 IGCSE 成績,選擇繼續於職業訓練局升讀學士學位及高級文憑課程。申請人須留意 個別課程的特定入學條件。 11. 個別課程不適用於持有中專教育文憑 / 職專文憑 / 職專國際文憑及毅進文憑 / 應用教育文憑學歷的申請人報讀;此外,部分課程設 有特定入學條件。詳情請參閱個別課程的特定入學條件。 12. 申請人所遞交的工作經驗及 / 或資歷,會經有關學系作個別評核。 13. 合資格的申請能否被取錄需視乎申請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及 / 或資歷、面試表現(如適用)、其他學習經驗及成就以及課程學額供求情況。 學歷要求 課程的特定 入學條件 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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