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資格 歡迎全港中四至中七學生以個人或二人組合名義參加。  
  參賽組別

(一) 動畫組
作品須具備電子動畫效果,每張電子海報容量不可大於5MB,比例為4 : 3,檔案格式可選用 GIF 或 SWF。
(二) 平面組
作品可包括照片、圖像及/或手繪圖畫,比例為 4 : 3,檔案格式可選用 JPG、PNG、BMP 或PDF。

 

 
  比賽規則
  • 每名參賽者或組合可遞交多於一份作品參賽,標題及內文可採用中文或英文。
  • 作品必須為參賽者未經公開發表的原創作品。
  • 大會只接納符合指定規格之參賽作品。
  • 所有參賽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
  • 參賽作品如採用任何受版權約束之影片、圖像、照片、音樂或音效,須以書面方式連同作品向主辦機構申報。
  • 參賽作品之版權概歸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有權使用、複製及派發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作推廣之用。
  • 比賽結果概以評審團之最終決定為準,不設上訴。
  • 主辦機構保留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日期 2008 年 11 月 1 日起  
  報名辦法 填妥附頁之參加表格並以下列方式遞交︰
1. 郵寄至「香港柴灣盛泰道三十號行政大樓一樓工商管理系何小姐收」;
2. 傳直至︰2505-4216;或
3. 電郵至︰yanho@vtc.edu.hk
 
  截止報名及作品遞交限期 2009 年 1 月 17 日(中七學生)
2009 年 3 月 31 日(中四至中六學生)
 
  作品遞交方式 請將作品燒錄於光碟中,並於作品遞交限期前親身遞交或郵遞至 「香港柴灣盛泰道三十號行政大樓一樓工商管理系何小姐收」。  
  查詢詳情 請於辦公時間內致電 2595 8116 何小姐或 2595 8471 鄭小姐  
  得獎作品

主辦機構將透過媒體發送得獎作品予公眾人士,以推廣香港形象,並表揚得獎者之傑出創意。

 
         
  合辦機  
         
  支持機構(排名不分先後)
 
         
  協辦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