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天氣下的上課及考試安排
颱風
颱風 (亦指熱帶氣旋) 襲港期間,安排大致如下:
# 如可行的話,香港天文台在發出八號颱風信號前兩個小時內會發出預警(即八號預警)。在八號預警發出後,進行中的課堂、考試或其他活動應即時終止。
* 指SBI內部考試
暴雨
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的安排如下:
*指SBI內部考試
課堂或考試若橫跨兩個時段(例如:由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或由下午五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將按照其原定開始時間所屬時段的安排停課/終止考試。
學生應遵照上表有關颱風襲港及暴雨期間的上課和考試安排,VTC/SBI 不會另行透過電台、電視公布。如情況許可,有關停課/復課公布,亦上載VTC網頁(http://www.vtc.edu.hk)。
教育局的公布並不適用於 SBI。
因惡劣天氣取消的個別考試,一般將於該學期的考試期內(詳見「2018/19 學年及重要日子」) 另定日期舉行。故除考試時間表上指定的考試日子外,學生應預留時間準備可能須於考試期內 其他日子及後備考試日期應考。未受天氣影響的考試時間表則不會更改。
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除下後,院校將會恢復上課/考試。學生和家長應考慮當時個別地區的天 氣、路面、斜坡及交通情況,自行決定應否回校上課或考試。住所偏遠的學生在這些情況下遲 到,並不會受到處分。
颱風 (亦指熱帶氣旋) 襲港期間,安排大致如下:
颱風信號 |
SBI的安排 |
|
一號颱風信號: | 照常上課 | |
三號颱風信號: | 照常上課 | |
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a)在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仍然懸 | 上午停課(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 |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仍然懸掛 | 下午停課(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 | |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仍然懸掛 | 晚上停課(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 | |
(d) 在上課或考試*期間懸掛 |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或考試* | |
(e) 在考試*開始前懸掛 | 在該時段舉行的考試*將會延期 | |
改掛三號或以下颱風信號或除下所有颱風信號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 |
* 指SBI內部考試
暴雨
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的安排如下:
暴雨警告信號 |
SBI的安排 |
|
黃色暴雨警告 | 照常上課 |
|
紅色/黑色暴雨警告 | (a) 在上午六時十五分至十一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上午停課(即取消在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一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 |
(b) 在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前發出或仍然生效 | 下午停課(即取消在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六時三十分的課堂或考試*) | |
(c) 在下午四時或以後發出或仍然生效 | 晚上停課(即取消在下午六時三十分或以後的課堂或考試*) | |
(d) 在上課或考試*期間發出 | 所有課堂或考試*應繼續進行( 戶外舉
行除外)。在課堂或考試*結束時,若已到放學時間,而紅色/黑色暴雨警告信號仍然生效,則應在安全情況下才讓學生回家。 注意:若由於上課時間表安排的差異,學生當時尚未返抵學院,應留在家中或在安全地方暫避。如課堂或考試*在戶外舉行,在場負責的教職員應即時終止活動,並安排所有學生在安全地方暫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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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在考試*開始前發出 | 延期舉行考試* | |
改發黃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取消所有信號 | 若路面或其他情況許可,恢復在下一時段進行的所有課堂或考試* |
課堂或考試若橫跨兩個時段(例如:由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二時三十分,或由下午五時三十分至七時三十分),將按照其原定開始時間所屬時段的安排停課/終止考試。
學生應遵照上表有關颱風襲港及暴雨期間的上課和考試安排,VTC/SBI 不會另行透過電台、電視公布。如情況許可,有關停課/復課公布,亦上載VTC網頁(http://www.vtc.edu.hk)。
教育局的公布並不適用於 SBI。
因惡劣天氣取消的個別考試,一般將於該學期的考試期內(詳見「2018/19 學年及重要日子」) 另定日期舉行。故除考試時間表上指定的考試日子外,學生應預留時間準備可能須於考試期內 其他日子及後備考試日期應考。未受天氣影響的考試時間表則不會更改。
颱風信號或暴雨警告除下後,院校將會恢復上課/考試。學生和家長應考慮當時個別地區的天 氣、路面、斜坡及交通情況,自行決定應否回校上課或考試。住所偏遠的學生在這些情況下遲 到,並不會受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