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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料及入學申請
 
1. 申請人入學申請所填報的資料,其用途如下:
  1. 處理一切有關 2012/13 學年職業訓練局課程的入學申請及甄選事宜;及相關用途;
  2. 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索取申請人的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成績,以及向本港或以外的有關院校,索取申請人的公開試及校內試修業成績;
  3. 索取申請人在職業訓練局轄下院校及中心的成績;
  4. 核對申請人申請紀錄,以及核對申請人在職業訓練局轄下院校及中心就讀的紀錄;
  5. 儲存獲取錄的申請人資料於學生紀錄系統;及
  6. 若申請人表示願意收到職業訓練局的資訊,則申請資料將被保留作有關用途。
2. 職業訓練局會對申請人的資料絕對保密,但可將申請人的個人資料,給予對本局有保密承諾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於(1)段所述的用途。
 
3.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申請人有權:
  1. 查閱職業訓練局是否持有他的個人資料;
  2. 要求獲得上述資料的副本;及
  3. 要求職業訓練局更正他/她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必須提供足夠資料予職業訓練局以識別身份,否則本局有權拒絕上述要求。
 
4. 申請人如欲查閱個人資料,須以書面形式向職業訓練局招生處提出,地址如下:

職業訓練局招生處
香港灣仔愛群道6號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
地下032室
 
5. 本局保留權利收取查閱資料所需行政費用。